我市将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后服务
作者:孙鹏飞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孙鹏飞)317日从市教体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早,接送难”问题,市教体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按照通知,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为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须服务的群体。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根据规划,今年4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面保障。

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要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写字,参加体育、艺术、第二课堂、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学校在安排课后服务内容时,一二年级应以活动为主,三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可优先安排学生做家庭作业。除个体辅导外,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

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采取“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学校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课后服务应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学生需求,采取跨年级、班级分类编组的方式进行。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各学校可探索“学校+家委会”“学校+志愿者”等方式提供服务。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家长作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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