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基〔2022〕12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开展首批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教体局、石龙区教体局,局属各普通高中: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是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平教体基〔2020〕26号)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以评促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对象

    申报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的学校(含民办)。

    二、申报名额分配

    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分为综合创新高中、学科特色高中、普职融通高中、国际特色高中四种类型。综合创新高中、普职融通高中、国际特色高中每个县(市、区)分别限申报1所,学科特色高中申报数量不做限制。市教体局直属各普通高中可直接申报某一类型示范校。一所学校只能申报一种类型。

    三、申报条件

    (一)前置条件

    1.全面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近三年未发生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无不良舆情事件。

    (二)认定标准

    市教体局研究制定有《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评估细则》(附件2,以下简称《评估细则》)。在前置条件全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按照《评估细则》中每项内容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积极探索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模式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申报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结合实际填报《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申报表》(附件1)。申报学科特色高中的,需要在申报表上“申报类型”后面填写“学科特色高中(××学科)”,标明特色学科名称。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可一并报送。

    (二)县级核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所属学校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经审核、评估达到申报条件的,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按分配名额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上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负责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申报材料的审核。

    (三)市级确认。根据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申报情况,市教体局组织专家组逐校开展实地评估,确定拟认定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认定对象,授予奖牌。今后推荐的省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将从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中产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创建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本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建设的协调组织,认真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各县(市、区)要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评估细则》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材料上报。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申报表》(附件1)、《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前置条件情况说明、公示情况(局属学校不用公示)等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pdspj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彬  2629827

                      

    附件:

    1.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申报表

    2.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评估细则

    3.平顶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2022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