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3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主题分类
  • 农产品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汝州市畜牧局、局属有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放心消费,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切实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监测。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在“两节”期间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测力度,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监测。产品上,要兼顾果菜菌、肉蛋奶、鱼类等各个品类“菜篮子”产品,重点聚焦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和风险隐患大的品种;参数上,要结合当地用药实际和各地发现的各类产品易检出药物情况,针对每个品种科学确定检测项目,既检禁用药物也检常规药物;环节上,要覆盖生产基地、收购点和市场等各点位,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及时处置。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节日期间不能放松,强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对“两节”期间上市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要巡查检查全覆盖、速测把关全覆盖,重点检查种植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情况、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情况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提高农户抽检比例,发现问题迅速跟进处置,对使用禁用药物的从严查处,做好农户安全用药教育提醒,加大对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执法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措施的通知》要求,抓住今冬明春农闲时间,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挂横幅、微信群等手段,利用集市、庙会等时机,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对种植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再提醒、再强调,进一步增强“不安全 不上市”意识。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强调不得使用禁用药物,使用常规药物不但要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还要确保上市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指导,为有需求的生产主体提供便捷速测服务,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每批次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要立即核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属于谣言的要回应处置,严控不良影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特别是要汇总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监管科。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叶红艳    

联系电话:4978073

邮  箱:pdsxnb@126.com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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