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3-0000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主题分类
  • 科教兴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致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销商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销商: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评价制度。只有获得农业转基安全证书,且通过品种审定的转基因农作物品种才能商业化应用。目前,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尚处于产业化应用试点阶段,抗虫棉花和抗病毒番木瓜外,没有批准其他任何转基因农作物品种商业化种植我省仅有转基因棉花批准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转基因种子经营和种植主体责任落实做几点说明。

1.根据许可开展经营。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核发。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建立经营档案,载明种子的来源、贮存、运输和销售去向等内容。

3.不得销售未标识的转基因种子。销售转基因种子,应当有明显的标识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所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和种植行为都是违法的,是严格禁止的!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厉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知情者据实举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5-497805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往西140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3年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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