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金文〔2020〕38号
  • 索引号
  • 000000053/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 浏览

周明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扶贫产业保险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引导平顶山市保险业机构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保险工作,着力提升全市广大贫困人群的风险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探索推行保险扶贫新模式。

“政融保”项目紧密围绕区域特色产业,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发挥公司保险体系优势,完善风险分散机制,在区域优选、产业优选、底层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项目落地。以政府明确重点扶持的区域特色产业为核心,通过公司保险产品体系覆盖分散融资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对于区域特色产业,政府给予产业规划、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组织保障等政策支持;对于农业保险,政府给予财政贴保、风险分担、市场份额等政策支持;对于融资业务,政府给予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组织保障、行政管理等政策支持。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融保项目已落地24个,累计放款总额达4376万元。

“扶贫保”项目是响应省政府号召,充分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加快保险扶贫战略部署落实通过针对贫困户开发的新型农村家庭综合保险。叶县、郏县以团体综合保障承保全县贫困户161万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及时赔付,截止2020年3月底,已累计赔付5660余人次,赔付金额累计195万元。

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市财政设立扶贫产业保险配套资金……降低产业扶贫项目经营风险”等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银保监分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该项工作早日落实。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宝贵意见。

 

 

     2020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2663882       联系人:张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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