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平分支机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入驻平顶山,推动市内金融机构“走出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

()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驻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地方金融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提出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市金融业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银行保险科。拟订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驻平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重组及重大事项;落实上级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要求;配合驻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监管工作。

()资本市场科。拟订全市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落实上级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驻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平顶山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融资管理科。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监管,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申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研判。

()金融稳定科。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承担平顶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打非科。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承担平顶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63188
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服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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