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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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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浏览

按照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发展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

一、招聘岗位

平顶山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年龄为30周岁以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人员要求

1.研究生以上学历。

2.具有会计师资格证,具备会计行业丰富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到11月30日。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 11月278:30时至2023年11月3017:30时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www.zghnrc.gov.cn)。应聘人员需上传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及聘任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于2023年11月289:00至2023年12117:30期间,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将电话通知至考生本人。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2月2日12: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注意事项

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引进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报名人数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准,考试考核方式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经市金融工作局党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相应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工作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工作或参加任何招录(招聘)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市金融工作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2663766

 


                                                         2023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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