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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10400005452882N/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主题分类
  • 农机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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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次数: 浏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机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机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市农机中心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1010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压实整改责任,特别强调每周四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进度。10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明确了改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中心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谢红政任组长,对整改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按照分工承担分管工作整改责任,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条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为5大类29项整改任务,提出8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时限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督办、审核把关,落实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清零见底。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巡察整改任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中心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推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落实措施。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研究细化整改落实措施,商讨推进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机关各科室、农机推广站主动担当,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到位见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在整改落实中,既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又盯住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挖根源、查漏补缺,坚决彻底进行整改。同时,注重把巡察整改融入农机各项业务、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中,切实把巡察整改效果体现到农机生产服务、惠农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工作成效上,不断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做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党组对上级有关“三农”工作重要精神学习研讨不够深入

(1)2020年以来,对中央“三农”工作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召开历次党组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  

(2)对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做出的重要指示,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相继印发《关于转发<平顶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平顶山市农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平顶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开展相关农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谋划推进全市农机化发展研究不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11月,组织开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底,了解影响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探讨相应的解决方法,为推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对机构改革认识定位有偏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要求,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检查指导,以检查指导的方式确定组织领导、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切实发挥了领导作用,正确落实了年度检查指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及时解决,避免了农机购置补贴检查走形式。二是“三秋”期间,制订《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证核发工作,做好挂牌、办证、年检、年审等业务。全市共注册登记轮式拖拉机240台、联合收割机6台,检验轮式拖拉机257台、联合收割机16台,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8人,到期换证11人。三是组织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调研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通过理论授课、经验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力度,为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四是“三秋”期间,班子成员带队下沉一线,就农机跨区作业接待站服务、机具调试检修与调度、机收减损等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平稳有序。

    (5)对全国“平安农机”创建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方案>的通知》。二是12月8日,组织召开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并对我市2024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和规划,要求各县(市、区) 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真抓实干,推动“平安农机”整市创建。

    (6)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到位,重点项目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持续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荐舞钢市申请创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类、规模养殖类)。二是已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解决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三是积极与省农机农垦中心协调沟通,追加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91万元,2024年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52万元已下达我市,相比去年同期增加2448万元。四是我市入选“河南省2024年粮食烘干成套设备补贴试点市”名单,在实施周期内将获得更多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提升粮食产后处理保障服务水平。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够有力,统筹推进我市农机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存在短板

1.农机基础建设薄弱环节较多    

(7)农机合作社培育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12月19日,举办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邀请河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屈哲、市农业发展中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科科长赵国强等专家讲解我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与配套机具、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提振了发展信心、推动了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动员农机大户注册成立合作社,新成立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

(8)特色农机装备推广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了丘陵山地和特色农产品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调查,摸清了底数和需求,建立了台账,做到农机化生产心中有数。二是向省农技推广总站呈送了申请丘陵山地和特色农产品农业生产机械化推广项目的报告,省推广总站回复以后在此类项目安排上对我市予以倾斜。通过项目开展丘陵山地和特色农产品农机化生产试验示范,以点带面,加大推广力度,逐步满足全市农机化生产需求。

(9)未对我市4例“综合农事”进行推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上,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进行推广,邀请汝州市喜耕田农机专业合作社、郏县红伟农机专业合作社、宝丰县万家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经验分享,与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交流探讨、共同提升。

    2.农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较低  

(10)未开展网格化管理,对机具动态掌握缺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农机网格化管理知识,对各县(市、区)农机基层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实地调研,结果如下:我市共有县(市、区)12个、乡镇126个、行政村2660个。农机数据主要是通过各地监理信息系统、农机合作社、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带村办事处、补贴办、“三夏”“三秋”实地采集等方法采集并汇总上报。上报数据的方式主要有电话、微信、邮箱等。二是引导各县(市、区)做好高端智能农机的宣传推进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高端农机装备的认知水平和程度。市农机中心于10月26日-27日组织本单位和叶县、舞钢市、鲁山县等地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以及农机经销商等26人参加了2023中国国际农机展览会,在全市范围内有力地宣传了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智慧农机装备为农服务意识。

(11)三年来农机报废更新资金呈逐年减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1.加强农机报废更新宣传。一是2023年市农机中心印制农机报废更新宣传资料3000余份,已发放到各县(市、区),加大了宣传力度。二是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结合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办理、农机检审验、农机驾驶培训等工作,开展报废更新政策宣传解读,扩大了政策宣传面,提高了群众知晓率。2.10月9日,市农机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自查的通知》,各县(市、区)对回收企业的开展业务范围、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是否有营业资质等证明材料进行了自查,并建立了回收企业台账,为全市规范化开展农机报废更新业务打下基础。3.通过各项措施推动,2023年全市共报废各类机具90台,补贴额117.88万元。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敷衍倾向

(12)研究分析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根据市安委会、消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冬季暨2024年“双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承担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二是“三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宣传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广泛开展安全常识科普宣传教育,增加年检办证宣传频次,确保办证率、安检率稳步提升。

    (三)立足农机为民服务意识不牢,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差距

1.跨区作业调度能力不足

(13)围绕粮食安全开展应急调度探索较少,调度服务能力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开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调研,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保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二是与市气象局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及工作提醒。三是建立市县乡农机生产服务微信群,畅通基层需求和困难反映渠道。四是统计各县(市、区)农机供修主要网点。五是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和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2.推动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

(14)农机购置补贴争取力度小,缺口大,对有关补贴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针对农机购置补贴争取力度小,缺口大,发放不完全到位的问题。1.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市农机中心通过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数据,将《关于申请增加农机购置资金分配额度的报告》《关于叶县等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增量异常的情况汇报》上报至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汇报我市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得到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的大力支持。11月14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追加平顶山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6万元。截至11月底,2023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59万元,较2022年5282万元增加了1577万元。2.采取各种措施明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责任,制定并实施促进兑付工作措施。截至11月底,共促进兑付1264.257万元。一是对2022年之前资金未兑付完毕的叶县、汝州市、郏县下发《关于加快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并抄送县(市)政府,截至11月底,汝州市和叶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郏县基本兑付完毕。二是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加快兑付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三是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四是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通报;五是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星海和陈磊在指导汝州市、郏县、叶县“三秋”农机化工作中,约见政府主管副县(市)长,督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六是市农机中心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完成2022-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出的通知》,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进度。

  针对有关补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1.加强惠农政策落实,规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一是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对象台账。9月27日,市农机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市经销商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全市52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台账。二是规范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经营行为。印制5000余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公开牌,标明机具信息、销售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要求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张贴到补贴机具上,并作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农机中心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指导工作中。同时,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单6000余份,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三是明确各级农机部门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在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的责任。举办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如何落实、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有关经营性行为规范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农机部门的监管责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和相关责任义务。会后,举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承诺书签字仪式。各县(市、区)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台账的企业负责人在市农机中心、县(市、区)农机部门监督下,签订了《平顶山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企业承诺书》。2.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力度。一是开展专项及延伸核查。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核查组,下发《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核查的通知》,于8月25日-9月12日对各县(市、区)2020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专项核查,其中叶县延伸至2018年。通过入户调查和电话核查,梳理汇总出9个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由调研指导改变为检查指导工作方法。待《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出台后,市农机中心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平顶山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指导实施方案》。今后市农机中心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检查,将以检查指导方式来确定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三是科学合理地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覆盖面。今后,市农机中心将科学、合理、合规地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次数,完善检查形式和内容。每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形式不少于两种。对各县(市、区)上年享受补贴的农户采取入户抽查、县(市、区)互查、电话网络线上抽查、按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抽查等形式,扩大每年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指导覆盖面,提高抽检台数和户数比率。

(15)深松作业补贴兑付打折扣。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印发《关于尽快落实2022年及以前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加快资金兑付进度。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仍有缺位

1.履行“两个责任”有欠缺

(16)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治、以案促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2023年党组书记、主任谢红政对全体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分别到所在或联系支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共计3次。三是明确每年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四是班子成员在工作开展重点环节、干部晋升等重要时段同分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掌握分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提醒纠偏。

(17)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主动认领问题,对照清单逐项深入剖析,相互进行谈心谈话,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二是10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分管领域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促整改的效果。

(18)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未上党组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根据中心党组安排,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作为“三重一大”的内容,上党组会讨论安排决定分配。

(19)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切实加强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市农机中心党组议事机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印发《中共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有效提升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备,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20)以案促改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围绕魏国强、秦路伟、汤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动员大会,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悔过书,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情况,按照“五查五看”等内容全面排查,认真查摆整改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围绕安保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心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四个反思”和“八个重点检查”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开展以上以案促改工作,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

(21)中心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形成监督合力,日常监督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将《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双节”提醒转发至市农机中心并要求认真传达学习。9月28日,对市农机中心廉政教育、工作纪律、值班值守、公车外出派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13日,到市农机中心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围绕问题清单逐项了解详细情况,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质效,并对党组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10月24日,参加市农机中心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10月25日,参加市农机中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中心班子和个人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抓好整改提升。二是加强“三重一大”会议监督。10月24日、11月6日,参加市农机中心党组会议,对科级干部调整和晋升四级调研员情况进行了监督。11月20日,参加市农机中心党组会议,对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化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班等费用情况以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三是督促市农机中心对全市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农机中心补贴公示栏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台账以及档案资料,实地到农户家中认真核对补贴机具厂家、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是否和系统一致,并仔细询问补贴资金到户情况,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2.党的建设存在弱项

(22)党组对推进干部担当作为重视不够,未形成符合本单位特点的长效机制,激励措施少,争先创优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推进积极的职级政策。按照“职务职级并行、上升渠道畅通、队伍发展均衡”原则,统筹领导职务配备、职级职数使用情况,及时做好空缺职数晋升工作,解决年轻干部“原地踏步”现象。2023年以来,中心党组进行了6批次的职务职级晋升,职级晋升12人次、提拔干部1人。二是到基层一线提升干部担当作为意识。2023年,市农机中心继续派驻工作人员到乡村振兴一线,让干部在艰难险阻中经受锻炼,促进实际工作能力与专业能力共同提升、相互促进,形成以学习促实践、以实践促学习的良性循环。同时,对此名驻村工作人员进行了职级晋升并进一步使用,先进事迹作为典型向上级推荐。通过上述一系列正向激励措施,进一步营造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9月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为主题开展了3次高质量的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分别形成了各自的研讨提纲,共计9篇。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机关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保障党务活动正常开展。三是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检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四是组织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使党务工作者熟悉换届各项规定及操作程序,为2024年换届工作打好基础。五是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规定要求,严把程序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六是修订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将党费支出列入党总支会议议程,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党费。七是修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压实党支部监督党员学习责任,确保学习成效。

3.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

(24)党组管理干部农机化专业占比较低。新招录公务员,无农机相关专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做好干部招录,积极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通过遴选方式选拔公务员1名,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审核。自2021年以来,市农机中心已通过遴选、省考等方式录用3批次共10名公务员补充到干部队伍中,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和科级干部提拔工作。2023年以来,市农机中心进行科级轮岗3人次、科级干部提拔1人次,3名年轻干部交流、提拔到相关科室工作,接受综合实践锻炼、丰富阅历,进一步优化了岗位配备。科级轮岗后,正副科级干部50岁以上比例由42%降至30%,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形成了合理的干部梯队配备。三是加强业务岗位教育培训。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2023年以来,市农机中心组织了赴武汉国际农机展参展活动、全市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班、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等一系列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农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4.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25)部分业务缺少原始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2021年至今的所有凭证再次进行严格检查、审核,缺少的凭证和附件及时附上并整改。二是加强财务人员财政资金支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减少工作失误。三是将农机监理所合并前资产处置申请表的数据和现在资产系统的数据进行对比,找出差额部分,形成问题清单。四是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和市财政局资产科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解决方案。五是和资产系统管理工作人员沟通,核实资产系统中涉及到的资产数据,找出合并时调拨资产划转方式,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改进工作。六是对照凭证检查农口前期经费各项支出情况,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控专项经费支出方向,做到专款专用。

    (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仍有不到位 

(26)2016年专项巡察反馈“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今后杜绝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检测节能等费用在办公楼维修改造、职工体检、临时人员工资、车辆维修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农机专项经费严把支出方向,做好绩效管理。二是细化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支出。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27)2016年专项巡察反馈“党组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印发《中共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明确机关党组集体决策原则、范围和程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提高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强化程序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选有关事项时,坚决贯彻回避制度,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28)2016年专项巡察反馈农机补贴和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少”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次数,完善检查形式和内容。每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形式不少于两种。市农机中心对各县(市、区)上年享受补贴的农户采取入户抽查、县(市、区)互查、电话网络线上抽查、按有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补贴检查。通过落实以上检查措施,大幅度提升每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抽检台数和户数比率。二是12月1日,举办全市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训班,为参训人员讲解了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驾驶证考试操作规范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系统软件等内容。今后市农机中心将按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单等多种途径,深入乡村农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学校、企业、农机户,深入宣传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促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再上新台阶。三是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当地农机部门就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开展座谈,实地调研部分农机合作社。下一步还将针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加大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次数,进一步提升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9)2021年巡察回头看“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指导,联合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市财政局农业科,督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二是对2022年之前资金未兑付完毕的叶县、汝州市、郏县下发《关于加快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并抄送县(市)政府,截至11月底,汝州市和叶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郏县基本兑付完毕。三是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市农机中心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完成2022-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出的通知》,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进度。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市农机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压实推进整改。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见底不放过。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巩固提升,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的整改任务,坚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纠治“四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务接待标准等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围绕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加快打造一支爱农业、懂农机、有情怀的农机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以及“两城”建设、现代化鹰城建设作出农机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5-2209100,电子邮箱:pdshnjj38956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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