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务和大数据〔2021〕44号
  • 索引号
  • szwfwhdsjglj/2021-000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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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务和大数据〔2021〕44号关于推进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入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 浏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牵引性重大项目关键性任务举措>的通知》(豫办〔2021〕25)(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推动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全部入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省大数据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人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的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万人助万企”活动,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务必提升站位、迅速行动,尽快推动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全部入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最迟于11月15日前入驻到位,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创业。有用暖需要的,用暖报装服务要一并入驻。

二、各单位要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优化再造报装服务流程,探索设立报装服务综合受理窗口,积极开展联动报装和并联审批。

三、各级综合性实体大厅加强统筹协调,同步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全市“一盘棋”,推动报装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请于2021年11月17日前,填写公用事业报装服务入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dsdsj2021@163.com)。


  附件:公用事业报装服务入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情况表.pdf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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