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2-00007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8 浏览次数: 浏览

平巩固脱贫成果〔2022〕15号

 

 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88日 

 

平顶山市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确保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生活质量,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两推进、一推行”:

(一)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乡镇敬老院建设,提供兜底性集中供养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精神,以医养结合理念推进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其与卫生院医养融合发展,促进“两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敬老院由单纯的政策供养向政策供养与社会收养兼顾、由基本生活保障向生活保障与康复照料兼顾转变,为特定群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推进“五有”农村幸福院建设,提供普惠性日间照料服务。推广郏县成形成熟经验,按照“五有”标准,在全市范围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原则上与村党群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毗邻而建。①有“服务站”。配备洗衣机、小药箱、电动三轮车等设施设备,提供上门送餐、送药、换洗衣物等服务。②有“小食堂”。建设集体厨房和公用餐厅,提供打餐或现场就餐服务。③有“读书屋”。结合文化部门“农家书屋”建设,配备电脑等设备,接入宽带网络,在推进全民阅读的同时,为留守儿童或失依困境儿童提供做作业、上网课服务。④有“活动室”。配备电视、健身(康复)器材、饮水机、棋牌等设施或物品,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健身、喝茶聊天等休闲服务。⑤有“休息室”。配备睡床、衣柜等设施,提供临时休息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由村集体统一建设周转房,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自愿且子女支持的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老人、困难残疾人等群体提供长期居住服务。

(三)推行邻里照护模式,提供可及性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按照就亲、就便、就近的原则,依托乡村公益岗位,开展邻里结对帮扶,对自理能力相对较弱的残疾人,定期到家中开展打扫卫生、洗衣送餐、送医送药、理发、交流谈心、代办代理等可及性上门服务。

二、实施原则

在推进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过程中,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县级统筹。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资金和资源的统筹力度,积极协调发改、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卫健、残联、慈善等部门主动投身“两推进、一推行”,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工作合力,确保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快速、有序推进。

——乡镇主导。乡镇(街道)履行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行邻里照护模式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乡情、村情作出全局性谋划和系统性规划。特别是在农村幸福院建设中,可以行政村为单位单独建设,也可就近实施联村共建,重点协调解决建设用地权属纠纷、后续日常运营等问题。

——村级负责。村两委履行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行邻里照护模式的直接责任,因村而宜做好筹建管理和服务保障,形成村里办得起、群众用得起、社会共参与、运行可持续的良性运营体系。

——群众自愿。在实施“两推进、一推行”过程中,务必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和幸福感为根本目标。

——量力而行。在实施“两推进、一推行”过程中,坚决不搞“一刀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尤其在农村幸福院建设中,一定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场所选址上可以整合改造现有闲置村部大院、小学校等场所进行适度适老化改扩建,也可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新建;在建设标准上可以“五有”一步到位,也可以循序建设、稳步推进;在服务方式上可以管吃管住管休闲管照顾,也可以管吃管休闲不住不照顾或其他;在运营模式上可以搞委托第三方运营,也可以集体自营等。

三、明确服务对象

(一)集中供养方面。以供养特困人员为主,优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入院供养和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重度残疾人自费代养。

(二)日间照料方面。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各年龄段有需求人员进行统计测算和科学分析,根据各级财力支持情况和村集体收入情况,科学确定纳入人员的年龄范围。同时,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日间照料服务,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邻里照护方面。有托养服务需求的脱贫户、低保户、监测户家庭中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等。

四、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一)医养结合服务乡镇敬老院建设方面。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医养结合费用减免、投融资、用地、审批登记等有关政策措施。本级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能够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

(二)农村幸福院建设方面。加大市县衔接资金倾斜力度,统筹民政、残联、乡村振兴、慈善等部门资金,整合帮扶单位、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等捐助资金,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幸福院前期建设。鼓励“万企兴万村”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采取“一对一”“一对多”认助帮扶或冠名帮扶等形式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帮扶活动。县级财政预算要列支农村幸福院后期运营补贴资金,通过“相关部门政策倾一点,县乡财政投一点,慈善机构筹一点,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一点,村内党员干部、乡贤帮一点,个人或子女拿一点”的方式设立“孝养基金”,结合村集体经济情况,切实加大运营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幸福院建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邻里照护方面。在鼓励开展爱心志愿服务的同时,持续加大政府购岗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保障邻里照护服务。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分别成立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责任人为成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专职人员抓好专班推进。

(二)突出试点先行。各县(市、区)要在每个乡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至少建设一个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根据实际情况用一年时间总结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运转有序的可复制、可持续的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模式,在此基础上全市逐步推开。

(三)强化运营管理。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管理运行模式,县乡负责本辖区农村养老“幸福家园”工程的组织、推进、监管工作,村级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医疗、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幸福家园”工程长久持续运行。

(四)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评选奖励孝亲敬老先进典型,落实家庭养老主体责任。加强老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通过村级调解、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以真心敬老爱幼、以热心爱老助残、以实际行动助老帮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