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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组织编制了《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简要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科学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实化量化了“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规划》已经市社2021年6月8日召开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紧扣《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营造推进《规划》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6月15日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号、平发7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努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特制定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号、平发7号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供销合作社正逐步成为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的重要力量。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在制定“三农”工作政策、安排部署“三农”工作时,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到2018年底,全市应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的县(市、区)全部出台文件。市财政局每年拿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事业。2019年,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2020年,宝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八次社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2017年以来市级财政支持供销社专项资金560万元,2020年获得省财政厅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巩固提升传统主营业务,积极拓展新兴经营业务,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发展态势。2020年,全系统完成销售总额58.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11亿元,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达到8.11亿元、1.84亿元。全系统5年社会贡献总额达到12.14亿元,上缴税费5.47亿元。全市供销合作社以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供销合作社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供销合作社”这块金字招牌被重新擦亮,干部职工找回了自信,增强了信心。

(三)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基层组织体系得到巩固加强

五年来,各地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强社带弱社、组建村级社等举措,恢复重建基层经营服务组织,供销合作社基层阵地得到不同程度地巩固和加强。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81个(其中村级基层社4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93个、合作社联合社5个,入社成员51801个;领办行业协会43个,吸收会员3993个;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总数分别达到1个、2个、13个、11个;县及县以下销售额在全系统的占比年均85%,县、乡供销合作社在供销合作事业中的“定盘星”“压舱石”战略稳定作用日趋显现,农民群众说“供销合作社又回来了”。

(四)积极拓展经营领域,服务乡村振兴的范围更广

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广,以推进产销对接为目的的农产品流通服务持续优化,以满足农民群众生活需要为导向的社区综合服务广泛开展,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合作积极探索,全市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拓展到为农服务的各领域、农民生产生活的各方面。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构建。省财政资金扶持的3个为农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在服务农业生产现代化中探索了新经验。到2020年底,全系统累计托管(流转)土地面积45.24万亩;年均供应各类化肥45万吨;发展城乡社区经营服务网点2631个,年均销售日用消费品29亿元,年均销售各类农副产品9.4亿元。

(五)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社有企业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围绕“资产增值、利税增长、职工增收”,各级供销合作社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市社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建设招投标制度、企业目标考评办法等,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市社强化社有资产的监管,通过平顶山市新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平台,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社有资产进行统筹调剂,优化配置,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提升管理企业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吸收社会资本入社,实行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到“十三五”末,全系统共有社属企业33家,组建县供销集团1家。2020年,全系统社属企业销售总额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

(六)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经营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按照全国供销电商“一盘棋、一张网”的发展思路,依托“供销e家”全国平台、省级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区)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信息化改造乡村基层服务网点,强力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到2020年底,全系统注册电子商务企业3家,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企业7家,自建电商平台1个,经营商品340种,2020年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4542万元,年均增幅超过20%。

(七)发挥为农务农姓农优势,脱贫攻坚工作富有成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意见和定点扶贫规划,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网络扶贫、消费扶贫、定点扶贫,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扶贫之路。2016年以来全系统累计帮扶贫困村11个,贫困户375户,派驻驻村工作队员27名,累计帮扶资金145.6万元,分包的贫困村于2020年底实现全村所有贫困户全部脱贫。市社帮扶的鲁山县磙子营柳林村,通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组+市供销社机关”联动,提供扶持资金92.6万元,扶持成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为农服务中心,形成“种养殖 +农机农服 ”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2020年10月实现了全村所有贫困户全部脱贫。2018年依托平顶山市农资有限公司,帮扶鲁山县磙子营柳林村成立鲁山县新合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鲁山县新合为农服务中心,培育推广金银花、花生等种植产业,开展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增加了村集体的经济收入。

(八)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党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领导不断加强

各级供销合作社党组(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打造政治忠诚、组织有力、作风过硬、务实清廉、争先出彩的模范供销合作社机关,做到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任务,迫切需要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性变化和阶段性特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奋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一)科学的顶层谋划布局,为供销合作社绘就全新发展蓝图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高度重视,把供销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中发11号、豫发20号、平发7号文件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大局进行布局谋划,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明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就我市供销合作社而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既是机遇,也是考验。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更多的机遇与发展空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批强农惠农政策陆续出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伴随农村优先发展的导向,各种资源配置要素陆续向“三农”倾斜,农业农村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也给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又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考验与挑战,需要供销合作社找准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在为农服务中实现价值、加快发展。

(三)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要求供销合作社适应新的挑战

我国经济形势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中美贸易战的长期性、复杂性日益凸显,其负面影响和冲击扩散到各行各业。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运行尤其一些传统业务转型创新困难重重。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经济形势越复杂,越要稳住“三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供销合作社既要准确把握服务“三农”的新使命、新职责,增强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更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供销合作社需要在破解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实现新的发展

随着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供销合作社整体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在服务“三农”中,供销合作社作用发挥的还不够明显,独特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进展不够平衡,有些领域、少数地方改革进展不够明显,特别是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突破不够;基层组织覆盖面有了明显提升,但有的地方还只是建起阵地、搭了框架,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人才短缺问题突出,基层队伍年龄老化,“三金”拖欠严重;城市建设发展中大量资产被占用拆除补偿不到位,严重制约着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这些都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力以赴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增强供销合作社整体实力,在发展壮大中破解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和2035年远景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持服务立社、开放办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改革强社、从严治社,进一步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提升供销社文化影响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断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十四五”总体目标

按照“为农、务农、姓农”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

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切实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等重点工作,优化重要农资和农副产品供应服务,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十四五”期间,全系统销售总额年均增长5%左右,到2025年销售总额达到75亿元左右,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供销合作社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1.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发展村级基层社,扩大基层社数量。到2025年底,全系统力争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260个、合作社联合社15个,入社成员达到5.5万个,带动农户达到4.5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达到1500个。

2.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善。到2025年底,全系统电商经营服务网络、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成标准化为农服务中心10-20个,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达到50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达到50万亩次。依托“扶贫832”平台功能,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市场化运作更高效。建立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社有企业,社有企业

支撑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争取全系统60%以上的联合社组建供销集团(社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社有资本投资公司)。

4.治理能力更加高效。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成员社、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进一步确立。“三会”制度进一步健全,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底,争取实现全系统市、县级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组织更加健全、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流通服务水平更加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成熟、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综合性的服务格局基本实现,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贡献重要力量,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四、“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学习借鉴浙江、重庆等地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经验,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在生产合作方面,引领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在供销合作方面,发挥为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作用,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政务事务、商务业务、合作金融等全方位服务。开展示范社培育和创建工作,培育产销一体化发展的农民合作社,拓展网上、网下,虚拟和现实两个市场,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在信用合作方面,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加快建立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平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以金融服务为保障,具有我市特点的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提升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广泛开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2.有序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资产完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为农服务领域,努力打造一批功能完备、发展强劲、管理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对有场地、有资产、无经营服务,靠资产租赁、门店承包维持生存的基层社,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建设大中型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等,加快推进存量资产升级改造;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采取县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方式,拓展经营服务功能,重筑为农服务阵地。争取在有条件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探索组建县社入股领办、村社共建、农民出资、农民主办、“三会”制度规范的村级基层社,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共赢。到2025年底,全系统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培育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6个。

3.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提质规范行动。按照《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规范(试行)》,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努力培育一些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引导其依法健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产销对接,增强市场竞争和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基层社职工、农产品经纪人、种植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村“两委”共同领办农民合作社、立足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整合资源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推动基层社、社有企业牵头领办创办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农民范围广的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有条件的县级社、基层社要牵头成立区域性、综合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联合发展,努力打造集经营性、公益性和政策性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4.高标准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有控制力的涉农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统筹谋划资金、土地等,大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为农服务中心智能配肥、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烘干仓储、冷藏加工、统防统治、农民培训等功能,实现与农机、植保、气象、土肥等专业站所的资源对接和业务合作,为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物资、技术“一站式”生产性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争取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带动为农服务中心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农产品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

5.大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工程。积极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争取创建一些生产服务型基层社和农民合作社。努力发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现代农业服务骨干力量。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加强托管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组织基础较好的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开展农药、化肥、种子等联采直供,争取建立托管服务示范基地。延伸托管服务链条,提升托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产前、产中服务与产后服务并重,物资服务与技术、信息服务并重,传统手段服务与信息化手段服务并重,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力军。

6.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增效扩面。立足乡村振兴大局,积极拓展经营服务网点,努力做到规划发展到哪里,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就跟进到哪里。以村庄规划调整为契机,优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布局,采取资产改造、整合利用村居设施等方式新建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社,筑牢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不断拓展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代收代缴、物业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二)加快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智慧农资经营现代流通体系。以“互联网+供销”为平台,加快打造“智慧农资”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智慧采购、智慧物流、智慧交易的现代服务体系。加强与农资生产厂家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联厂家或国内外大型供应商,下联农资终端市场,集采购、储运、配送、批发、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进农资物联网运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一批以信息化为手段,集农资销售、技术指导、测土配方、农民培训等于一体的农业生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农资”、“绿色农资”平台,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无人机航空植保业务,积极承担统防统治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体系。

2.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品牌监督、质量安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发挥鹰城供销、供销家园等平台优势,通过举办展销会等方式,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引导农特产品有序进入市场。加大与知名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力度,通过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等途径做好电商零售,不断探索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加大地方名优新特农产品销售力度,推动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培育“中央厨房”“社区厨房”“团餐配送”“共享鲜柜”等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

3.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布局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构建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创造条件兴办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在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引导社有企业、农批市场、连锁超市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提供农产品加工、产品包装、营销策划等方面配套服务,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立足当地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4.构建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现代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再

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可回收物回收量、“两网融合”点、站、场及企业信息的统一管理。建立基层“两网融合”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对社会各类回收站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规范化经营;依托基层组织体系发展一批“两网融合”服务网点,实现“一网多用”。积极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职能,以市再生资源公司为依托,联合城市管理部门,把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与乡镇垃圾中转站一体建设和使用,实现环卫系统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无缝对接。积极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在提升和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基础上,把城市完备的网络体系延伸到乡村,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服务。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5.加强供销电商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发挥“供销e家”和市供销电商公司的龙头引领作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电商和专业电商,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电商经营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级电商服务平台功能,实现电商交易、物流、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于一体,在品牌运营、农产品销售、农资经营、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牵总作用。加快打造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发展以辐射本地区为主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县域电商“一张网”。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上商品购销、经营服务、便民服务、信用评价等功能,打造线上经营与线下经营双向并行的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电商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开展联购分销、会展推介、电商扶贫、助农促销、辅导培训、电商论坛等,增强合作粘性,提升整体电商发展实力。

6.加快构建供销物流服务体系。按照全省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及其配套的三个工作方案要求,以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为方向,聚集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特别是电商物流,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推进系统物流企业转型发展,改造建设一批连接产供销、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区域物流配送服务企业。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农产品冷藏保鲜库,配备冷藏车辆、冷藏柜等设备,补齐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开展冷链产品寄递业务,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并积极参与冷链城市共同配送。整合系统内外物流资源,逐步扩展物流区域干线,建设具有供销特色的“云仓体系”,实现对车辆、仓储、信息等要素的高效配置。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政策支持,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做大做强系统物流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参与构建以省市供销电商物流平台为龙头、县物流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村经营服务网点为末梢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全市物流配送“一张网”。

7.稳步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按

照“政府部门监管、供销系统监督、经营机构内控”的要求,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业务;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积极承接银行部门普惠金融业务,条件成熟时参与组建或发起设立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打造金融服务资源下乡进村综合平台;推进安全统筹业务改革,探索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各类互助保险业务;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股权托管、抵押融资等服务,为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三)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

1.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要求,持续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加快转变联合社机关的行政化思维和工作方式,优化联合社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健全完善联合社的行业指导、服务基层、监管资产等功能,推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联合社的科学决策水平。

2.加强监事会建设。加快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推动县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推动基层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建立监事会机构。建立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行为,建立运转高效、协调顺畅的监事会工作运行机制。发挥监事会监督保障作用,重点围绕理事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批示、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与运行实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规范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建设,使社情民意成为监事会监督的重要渠道。

3.密切供销社层级间联系。坚持供销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确保系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履行好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培育创建一批经济实力强、为农服务水平高、运转高效的县级供销合作社。落实综合改革定点联系制度,运用分管领导联系企业和县(市、区)建立常态化工作汇报机制,帮助成员社和基层社解决实际发展问题。利用各级财政资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和社会资本,建立符合市场化方向的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工作。

4.推进联合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市场化运作、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逐步打破地域和层级界限,通过业务、项目、资本、品牌合作等形式,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对外合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龙头企业。加强与商务、农业、工信、银行、保险、电信、石油等部门的深度合作,拓宽发展空间,借力借势做大供销合作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投资,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的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实现社会投资与系统投资相辅相成、互利共赢,使供销合作社成为集聚社会资源、提供发展载体的重要平台。

(四)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1.进一步理顺社企间的关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转变联合社对社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做到既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又使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联合社理事会作为社有企业出资人和投资者,按照市场规则和客观要求认识企业、管理企业,通过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来影响和控制企业的发展,把具体的经营管理权切实让渡给企业,使社属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避免“管得过死”或者“管理失控”两种局面的出现。实行社企分开后,联合社理事会要重点关注投资回报和培养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慎重选择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股权代表,授权其代表出资人履行职责,逐步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产转变。授权企业对联合社理事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把全部精力集中到生产经营上,按期上缴社有资产占用费。

2.积极稳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通过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把有效资产集中于优势企业、优势业务和优势商品,巩固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主动优化布局结构,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对规模大、资产多、为农服务带动能力强企业,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国有、集体或民营资本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主业完全进入竞争领域的商品经营企业,鼓励通过股权转让、经营者持股、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对长期经营不善、无盈利能力、处于歇业状态的企业加快注销、股权退出步伐,有效规避经营和法律风险。

3.加快推进社有企业创新发展。坚持面向市场,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在巩固传统业务经营优势的基础上,推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市农资有限公司围绕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方案”,加强与系统企业的联合合作,带动农资行业加快向农业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商转型。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合系统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项目,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各级供销电商企业要发挥平台优势,积极搭建县域运营服务中心,延伸农村服务链条,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市新联管理公司突出平台作用,加强投融资功能,在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系统企业高质量发展。

4.加快推进社有企业集团化。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企分开要求,围绕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目标,积极整合系统企业资源,加快组建供销集团或资产管理公司。以供销集团或资产管理公司为平台,以资产为纽带,推进系统企业间产权、资本业务联结,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围绕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等战略目标,在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农村电商、冷链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为农服务主业突出、充满活力、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的企业集团。加强与系统外企业的联合,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和管理、技术创新等战略目标,积极审慎开展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到“十四五”末,积极培育形成2-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供销企业集团。

5.加快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统筹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经营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压实管理层级,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完善重大投资事项的审核评估机制,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重视企业财务资金和成本费用管理,对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实施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利润与考核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收入结合起来,把年度业绩考核与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考核结合起来,真实反映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年薪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五)加快社团组织改革发展

1.做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和资源优势,构建贯穿市、县两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引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实现全覆盖。实行开放办会,加强与涉农部门、科研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的合作与联合,吸纳有实力、有规模、有影响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入会。依托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为会员提供培训、农业技能推广、品牌营销等服务,考察、展销等活动。积极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

2.加强社团组织建设。抢抓社会领域改革机遇,引导行业协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发挥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作用,指导社团组织发展与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社团间联合合作,建立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社团运营模式,努力实现供销合作社与各类社团组织的互助协同发展。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工作。在农业生产方面,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在农资供应、大田托管、土地流转、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精深加工、农产品购销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服务,让脱贫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参与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基层供销合作社要深化与农民、脱贫户的有效对接,在资金、技术、渠道、市场流通、信息共享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针对性帮扶。主动吸收脱贫农民入社,积极提供劳动就业机会,通过劳动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高起点高质量组建农机、植保等农民合作社或服务队,开展合作经营、订单服务、承包租赁和托管服务,参与土地流转,减轻脱贫人口负担,实现脱贫致富。

2.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精准选好切入点,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开展产业化帮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联动和项目资金支持驱动,聚焦重点,集中发力,做好帮扶对象动态帮扶。发挥网络、人才、信息优势,通过推广农业科技、开展教育培训等,增强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动能,提升脱贫人口劳务技能供给能力。持续加大脱贫地区“政策、项目、资金”三倾斜支持力度,在资金、技术、渠道、市场流通、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帮扶。通过股权合作、生产经营合作、订单帮扶、就业帮扶等,与脱贫户构建起有机结合、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3.创新方式帮助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农副产品与市场对接,引导脱贫地区与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电商平台对接,支持脱贫摘帽县组织特色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扩大产品影响力。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优势,通过基层社改造、对接政策项目,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乡村便利店等,推动经营服务向脱贫村延伸。深入开展消费帮扶,以线上线下融合为切入点,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通过“扶贫832平台”“以买代帮”“以购代捐”等方式,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农产品营销帮扶模式,实现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消费增长常态化,提升供销合作社对脱贫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七)加强社有资产监管

1.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联合社理事会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协调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各级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按照理事会授权,依法依规对本级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对下级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探索社有资产监管联席会议监督机制,发挥社有资产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互通优势;探索开发社有资产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社有资产管理智能化、科学化。

2.依法依规开展社有资产监管。按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社有资产管理审批备案制度,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规范操作,防止社有资产流失。逐步建立健全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资产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社有企事业单位未按职责要求和有关规定经营、管理资产且造成重大流失,使社有资产权益受到侵害损失的,主管供销合作社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探索创新审计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推动出资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依法依规持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突出审计信息全面性实用性。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完善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明确整改方向,强化督办合力,有效查错纠弊,提高审计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

1.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发扬光大“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倡导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开展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软实力。结合乡镇历史文化遗存文创开发,用文化内涵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历史资料的普查、收集和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展览馆、纪念馆等多形式的供销合作社主体文化馆,打造供销文化传承新阵地。

2.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按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要求,正确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切实维护标识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工作指导,推动供销合作社参控股企业或通过开放办社吸纳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充分利用媒体资料、出版物、宣传品等载体,扩大标识使用范围。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的检查指导,对应该使用而未使用、使用时机、场合不正确、标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和宣传推广力度,防止借用、滥用、冒用标识行为,树立供销合作社良好社会形象。

3.培育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品牌。坚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具有供销合作社行业特点的文化品牌。引导社有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规范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打造农产品品牌。建强建优“一站式”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为创建农产品品牌提供更广阔的领域和更高效的服务。依托托管基地,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打造“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联合“扶贫832平台”和“供销e家”电商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打造“放心供销”服务品牌。

4.打造法治诚信供销合作社。坚持依法治社,以培育诚信社有企业、诚信供销合作社门店、诚信村级综合服务社等诚信主体,打造新时期“诚信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为目标,围绕助农增收和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实行全面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清除失信隐患。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品牌保护力度,分级建立诚信档案,制定社员社、社有企业、基层示范门店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标准,开展诚信达标活动,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真正确立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荣辱观,自觉维护供销合作社形象、维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为建设诚信供销合作社增光添彩。

(九)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领导

1.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打造模范供销合作社机关,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构建供销合作社特色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系统内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邀请系统内外有关专家和先进典型讲解供销合作社业务知识,打造适合供销合作社工作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着重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对系统干部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等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同时,依托为农服务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对农民社员开展种养殖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培训,年均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00人次。积极对接省社培训资源,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的培养培训;引导干部职工接受供销合作社革命传统教育。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把业绩突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逐步形成层次清晰、年龄优化、结构合理的干部梯队。探索并推进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培养造就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熟悉市场情况、善于开拓经营的优秀企业管理者。适应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需要,引进关键岗位亟需人才,培养和储备从事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骨干人才等,基本建立起一支总量稳定增长、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特色日益突出的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

4.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完善务实高效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开展以案促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建立起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市场调查、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规划实施落实情况跟踪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带动,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优化发展环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与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土地、商务、工商、税务、科技、信息、技术监督、金融等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宣传工具,解读产业政策、宣传做法经验、推广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实施项目带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树立项目兴社观念,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各类政策资金的争取和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发挥“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在全市布局投资一批重点项目,带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地方财政、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形成全市供销“一盘棋”。围绕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等培育、建立和完善项目,形成动态的项目库。依法依规建设管理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的效能监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上,发挥应有效用。

(四)强化生态保障。加强各级联合社和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激励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地推动规划落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监督。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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