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17/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平顶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浏览

为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处置,避免老年人遭受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侵害老年人利益的相关事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社工机构等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元旦、春节群众“返乡潮”来临之际开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河南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入户宣传或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两微一端、短视频APP等媒介平台,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院民等开展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危害,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后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举报方式等,强化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的风险意识及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引导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要督促指导辖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线索进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持续跟踪、分类化解。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内容,采取自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关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发现有关情况应及时依法进行处理。要以养老机构为重点,对包括养老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各类广告传单、手机客户端等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整治涉及无风险、高回报、保收益等保本付息的宣传承诺,以及以“金融创新”“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养老投资”等名义,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及时跟踪化解处置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高度出发,及时处置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属苗头性、情节较轻的,及时提醒、尽早处置;对已经发现问题苗头的,做好风险隐患处置应急预案;对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及时向当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启动非法集资处置应急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举措办法,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尽早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传播方式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老年人聚集的活动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在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增设相关功能,鼓励动员群众举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突出重点难点
        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养老服务非法集资防范工作的不足和短板,抓住重点环节,破解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于2021年12月14日前将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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