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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68X/2023-00004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主题分类
  •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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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9号
提案者
陈鸿鹄
标题
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
提案内容

一、背景和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二、原因分析

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如何做好乡村振兴谋篇布局,如何补齐乡村产业振兴的短板,如何推进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乡村振兴,是目前值得思考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三、具体建议

1. 以拓展联通城乡空间格局为突破,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的文章。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从统筹规划城乡开发空间入手,积极打造“城乡协同、区域协作、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乡村振兴总体格局。

一方面,优化乡村发展空间,推进乡村空间结构优化。因地制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分村庄类型,按照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编制和审批的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注重因村施策,实施一批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乡村发展空间新格局。

另一方面,活化城乡要素,打破城乡要素流动壁垒。改变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的趋向,挖掘乡村多元要素价值,推动各类要素“上山下乡”。重点盘活农村资源,注重城市居民休闲娱乐、旅游度假、养生养老等需求,发展旅游体验导向型共享经济,构建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格局。

2. 以构建高品质产业发展体系为重点,做好乡村振兴“产业盘活”的文章。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和指导搭建电商平台。支持引导依托当地产业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乡村闲置场地、废弃厂房、闲置楼宇等建立创业孵化平台。依托“创业大讲堂”“创业诊所”和“小手拉大手,创业伴你行”创业服务品牌活动,针对农民工创业实际需求,组织我市创业导师走进区市县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同时,利用微信群、线上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并举,提供线上创业指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给予场租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全方位的技术和服务保障,发挥创业孵化、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物流仓储、品牌建设等服务功能,形成产、存、销、送产业链,促进区域“互联网+”经济模式在传统产业、创新创业及民生领域的渗透及融合。

二是加强农村现代化建设,打造优势品牌。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加强大球盖菇、羊肚菌等珍稀菌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作出长远规划,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商标注册,推动更多农产品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农业园区化为载体建设彰显集约效应的块状农业。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研究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广特色农业信贷产品,积极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推进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尽早实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支持农担公司做大业务规模,突出对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丰富生猪等“保险+期货”品种。

三是分类施策推动乡村振兴,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农户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发挥黄牛养殖保险全国领先优势,支持继续郏县黄牛养殖产业发展。因地制宜、留白增绿,打造“城市绿肺”,避免过度开发。对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做好适度开发利用,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进村庄改造提升,建设一村一品、一家一艺的特色乡村旅游体系;打造节庆活动助推乡村旅游,以节庆拉动乡村旅游,以节庆放大宣传效应。

3. 以抓实生态宜居和人居环境为关键,做好乡村振兴“共享发展”的文章。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做好政策衔接,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明确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考核机制等衔接举措,确保政策不留空档。现已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要做好工作衔接,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逐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基本医疗保障、农村危房监测、饮水安全工程等各项保障工作,巩固扩大“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要做好产业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注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

二是提高农村各项保障水平,加强乡村建设。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各层次教育质量,改造农村中小学校非卫生厕所。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公益性标准化卫生室,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创建乡镇区域医疗中心,强化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落实好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及时返岗就业、返乡入乡创业、就地就近就业。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完善提升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统筹农村改厕、城镇污水管网延伸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发挥示范村镇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农村“大喇叭”理论宣讲行动,梳理推广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有效做法,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做好农民丰收节相关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补充更新农村书屋图书,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有序推进文化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协办单位)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顶山市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79号)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为协办单位。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工作,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部署,平顶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平顶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用法律手段为群众解决难题,不断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全市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0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全员进驻,满足乡村群众“最后一公里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12348”全面整合并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2021年5月以来接听来电41563人次,满意率98%以上。“鹰城法律服务”客户端、服务端全面升级,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咨询群众语音、文字、视频的精准互动、全面交流。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150个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上门办理等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鉴定咨询、鉴定援助、鉴定知识宣传与普及等公共法律服务。

(二)全面深化“一村(格)一法律顾问、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机制。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272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22个,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96.7%。2021年5月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提供现场法律服务46602次,开展法治讲座16699场次,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数46305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3121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321件,参与诉讼活动3732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830条。指导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至少配备5、2、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685名,综合配备率达到101.21%,村(社区)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2021年5月以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48077件,调成137971件,调成率为93.17%。

(三)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起草并以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6家单位转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指导各地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与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培养“巾帼法律明白人”。通过现场培训、网络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400余场,培养“法律明白人”1.6万余名,达成每个行政村5-8名培养目标。2021年以来,10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1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联合市民政局命名10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聚焦农村法治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建设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系统具体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强化制度设计,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形成多部门合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援惠民生”活动,推广“掌上红鹰APP”在线服务模式,组织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视频电话解答群众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前移到基层群众身边。

(二)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村居群众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包含村(居)法律顾问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公示牌,方便群众咨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调整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和组建调解团队,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基层德高望重人士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三)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指导各地各单位利用元旦春节农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消费者权益日、“农民丰收节”等时机,采取送法下乡、法律赶集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四级同创、三级示范”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县、守法普法乡镇(街道)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各地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档案,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参与“送法下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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