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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4104005596392350/175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主题分类
  •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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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3号
建议人
徐建刚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企业技术性员工需求量大,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缺口明显。在民营企业实行职称评审工作,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类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享受平等薪酬,能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类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减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类人才的流失,保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类人才的稳定性有很大帮助。

为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202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营企业职称评审还存在如宣传力度不够、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工作认识不足、职称评审方式及评定标准需创新、职称申报渠道需拓宽等问题。

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对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称业务培训,及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对职称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将政策文件精神讲通讲透。

二是提高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认识。人社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实地调研、组织培训等形式,强化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职工的工作热情和技术创新能力,真正让企业发现人才、留住人才,为技术人才发挥自身优势、创造自身价值提供平台。

三是创新民营企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方式及评定标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理论知识相对欠缺,但实际操作能力强。要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把实际操作和技术创新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企业、服务企业,为稳定企业人才队伍、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保障。

四是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作用,积极完善集中申报、线上线下多渠道申报等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年轻人成为技术人才,为平顶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承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
办理结果
A类
答复内容

徐建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率先在全省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兴职业的职称评审渠道,全省第一家单独对民营企业成立独立评委会,为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我市积极拓宽民营企业和新兴职业职称评审渠道。一是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发展,我市是全省第一家单独对民营企业成立独立评审委员会的省辖市。2018年印发了《平顶山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平人社〔2018〕163号)的通知,从畅通申报渠道、健全评审组织、创新评审方式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职称进行了改革。在全省率先降低民营企业申报职称的门槛,凡在我市注册民营企业工作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学历限制,均可自主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2022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平人社办〔2022〕22号),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截至2022年,我市民营企业已累计申报评审民营工程中级系列职称1303人,激发和释放了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二是营造公开透明的评价环境。为扩大职称评审政策知晓度,规范职称推荐、申报、评审流程,依托全省职称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大力推进“阳光职称”建设,实现了全市职称政策上网,职称业务网上申报审核、无纸化评审、结果公示、未通过原因查询等功能,既确保了职称评审的公开透明,又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专业技术人员少跑腿。

感谢您对我市人才评价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加大各项职称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我市民营企业职称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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