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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00csglj/2023-00004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号建议
建议人
王继涛
标题
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

我市的社会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日益增多,因此交通矛盾问题也日渐增多,在市区停车难就是其中之一。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上升,“停车难”正困扰着城市的交通及管理。我市的主干道,由于缺少停车场所,承载的停车压力越来越大。

问题1:规划滞后。我市停车场建设速度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机动车辆增长的速度,造成城区内停车设施预留地不足,繁华路段、大型建筑和商场停车资源缺乏。

问题2:停车场的利用不够充分。目前路内停车场使用率比较高,路外停车场使用率比较稳定,公共配建停车场尤其是地下停车场,利用率低。

问题3:停车收费标准不尽合理,致使路内停车周转率低、总是满满当当,后来的车辆无处可停;而附近的路外停车场和公共配建停车场却空空荡荡,得不到有效利用。

问题4:少数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不强。有不少驾驶人逢出门就开车,势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通拥挤,加剧停车难;有的驾驶人爱图方便,不愿多跑几步路到停车场去停车,而是随处停车;还有一些驾驶人为逃避停车费,在停车场外乱停乱放,结果造成道路秩序混乱。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我市的“停车场”的扩建工作,要树立超前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快停车场建设。在商业区建设立体停车场。(传统停车场占地面积大,投资费用多,而立体停车场不仅大大节省占地面积,在投资上也更节省资金。)

二、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一些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空闲,而附近的居民区及路边却停满车辆。管理部门能否和这些单位商榷,在夜间向附近居民有偿开放。这样既方便了市民,企事业也适当创收,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规范和加强我市停车管理。建立统一管理机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收费。

四、加强宣传教育,让有车族树立社会公共意识,近距离不开车,节假日不往闹市区开车。

承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王继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回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增长,原有城市建设要求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已不能满足现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老城区大多小区基本是上世纪90年代左右建设,并无车位建设要求基本没有地下停车场。特别是近年来私家汽车越来越多,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辆以上的汽车,停车难与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主要矛盾。

自2019年1月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以来,多次组织各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公共停车场专项整治和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多措并举的管理机制,对违规设置停车场、停车场乱收费、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规范治理,还路于民,缓解了市区停车难的问题。针对建议中提到的解决停车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真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围绕您提出的问题开展工作。

一是出台全市停车建设场地管理办法。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2019〕11号),明确了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规定了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授予签约单位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现因政府无相关优厚的鼓励扶持政策,社会资本投入较少,财政资金紧张,能够投入建设停车场的经营较少,导致停车场建设缓慢,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设并积极做好停车场建设的宣传工作,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加快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二是推动智慧停车建设。2019年下半年,我市开始启动智慧停车模拟运行工作,通过借用北京数字政通智慧停车平台,先行先试。随后,开发了智慧停车与“市民通APP”的同步运行软件,市民可借助移动客户端免费查询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等实时信息,便于选择出行线路和停车、找车。由于是借用平台,我们也是尝试性的推进智慧停车,推进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推进程度并不理想。目前,全市智慧停车系统安装并联网的停车场共100余个;开通无感支付的停车场26个。

三是全面开展停车资源普查。2021年下半年,我局成立平顶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停车资源进行普查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共有各类停车场920个,停车位104076个。其中公共资源类停车场231个,停车泊位23649个(路边停车场94个,停车泊位4923个;路内停车场137个,停车泊位18726个);私营停车场157个,停车泊位18775个;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532个,停车泊位66252个。

四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设施。印发《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42号),明确要求把停车场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改造需求制定改造设计方案,“一区一策”分类实施。出台《平顶山市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将停车库(场)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截至目前,平顶山市主城区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71个,惠及群众112795户,新增停车泊位4776个,有效缓解了群众停车难问题。

五是规范停车收费管理。2021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1〕84号)。主要明确五个方面,1.确定实行政府定价范围;2.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确定平顶山市中心城区一类、二类、三类区域,实施递减差异化方式收取停车服务费;3.坚持价格调控,有效调节疏导交通;4.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承载压力,一类区域繁华地段、医院、中小学门口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经价格、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时间段内收费标准可上浮,但幅度不超过20%;5.所有公共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半价优惠。利用价格杠杆,让车辆尽可能停在郊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六是持续开展停车场整治。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停车管理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管理的通知》《平顶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排查整治平顶山市主城区侵占公共资源私设停车场(位)的通知》《关于统一平顶山市市区公共停车泊位施划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市区静态交通管理秩序,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挪用地下停车场整治,7处被挪用的地下停车场均已整改完毕并投入使用。

七是推动停车管理立法。城市管理局是公共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是城市管理部门能够使用的法律法规很少,给日常监督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去年,已将《平顶山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项目。2022年3月17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实施方案》。目前,市人大已初步确定立法调研的内容、方法和步骤,以及调研地点及路线,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立法调研工作。

八是常态化开展人性化静态交通执法工作。为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理念,结合住建部提出的“7+2+1工作法”,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研究推出在静态交通执法过程中提倡“十分钟内到场免于处罚执法方式”,即因违章停车,被执法人员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后,十分钟内到达违停地点,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教育纠错,并根据行政相对人认错改错情况,决定是否补录人车合影违停照片信息。决定补录的,补录上传后,行政相对人于当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提交申诉,经后台审核后可免于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此项做法在全国首创,既规范了停车秩序,也落实了住建部“721工作法”中的柔性执法、温情执法。今年5月1日,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征求多方意见后,又将“十分钟到场免于处罚执法方式”升级为“鹰城文明停车卡”,每半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车主可享有“首违不罚”权益。

九是停车泊位“应划尽划”。老城区空间有限,目前车位增划已块达到饱和程度。根据创文要求,我局多次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督促各区城市管理局排查辖区内适合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联合公安交通部门,现场分析研判,符合施划要求的尽快完成停车位的施划工作。

十是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多次组织各区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常态化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占用有限的公共停车位,主要以劝离为主,对于不听劝阻或者无法找到车主的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进行拖离并按照《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3条进行处罚。对于个别商户利用反光锥、水泥石墩等障碍物占压公共停车位的,各区城市管理局以先教育后处罚的方式,让商户自行清理,对于拒不执行或找不到障碍物所有人的,各区城市管理局对占压临时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理。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欢迎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今后的工作进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0375--2633956

联系人:余彬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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