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管理 少罚款 市区轻微违章停车处理新规施行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1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孟鹤)3月13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队员在分包路段——市区体育路湛河北路至建设路段巡查市容秩序。“支队对机动车违章停放有明确执法标准,我们能劝离就劝离,尽量少贴条。”该支队执法二大队负责人朱波说。

“静态交通执法是市容秩序管理的重要一项内容,优化人性化执法的表现就是对轻微违章停车重管理、少罚款。”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科科长董拥军说,今年以来,该局围绕静态执法制订了新规,并于3月12日开始试行。

“此次,我们重点在‘如何处理’上进行了调整。”董拥军表示,机动车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泊位内,严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停放。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将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留有电话号码的,执法人员将通知车主在5分钟内将车辆驶离违停地点;对于车内未留电话号码的,将按程序处理。

新规明确,对于首次违停车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张贴“违规停车温馨提示卡”给予提醒,通过执法终端机记录到静态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不予处罚;对于再次违停车辆,将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无历史违章记录的车主可通过“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申请“首违免罚”;对第三次违停车辆,车主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须在1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违法停车处理中心”接受相关法规学习,学习内容包含交通法规、文明条例、市容条例等,车主须参加学习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习后参加相关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录入系统后可免于处罚。

“对于存在违停记录未处理的车辆,需要先处理违停记录,才能享受上述政策。”董拥军表示,对长期存在违法停车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单位或个人,市城市管理局将有计划地在相关媒体曝光;对多次违法停车,经温馨提醒、教育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将有计划地把其列入联合惩戒信用平台,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区相对稳定的小轿车流量约有15万辆。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已经出台政策,整合停车资源,方便市民出行。”董拥军说,目前,我市建成区所有公共停车场推行30分钟内免费停放,路内公共资源停车位实行全部免费停车,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工作时段向市民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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